重庆綦江区从严街镇建设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督促预算执行。财政各业务科室对2年以上街镇历年建设结余情况进行彻底清理后,督促加快项目进度和预算执行。属工作经费性质的,纳入街镇体制算账,冲减超欠拨指标;属建设项目能调剂使用的,由主管部门调剂到当前最急需的项目;无法调剂使用的,由总预算收回。
二是规范资金申请。街镇建设资金拨付必须依据充分,招标通知书、合同、审计报告等印证资料齐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等签批完整。
三是严格结算审计。街镇建设专项必须在项目完工3个月报送审计,未经审计的一律不得拨付工程尾款。
四是及时拨付资金。街镇在收到类似农村C、D级危房等民生建设补助资金1周内,应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对象户;其它工程建设类专项资金,原则在收到拨款当月应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月底未支付的财政收回资金拨付计划。
五是从严专款专用。街镇建设专项资金严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会议招待费等经费支出,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