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查处重庆首起微信朋友圈违法广告案
本报讯 “原以为在自己微信朋友圈发送广告信息没有什么,没想到这种行为也会违反法律。”日前,面对重庆市忠县工商局作出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杨某、马某十分懊悔地表示。据悉,这是重庆市工商部门查处的首起微信朋友圈违法广告案。
今年3月至4月,当事人杨某、马某通过微信平台分别设置了“zxv3333 忠县微友圈总站”“zxv666999忠县微友圈总站”,在免费发布拼车、招聘求职、房屋出租等便民信息的同时,以每月收取200元费用、每天重复发布一次的方式,发布重庆某投资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胡某的“缺钱找我”“抵押放款”“押车高评高放月息1分5当场放款,有资产还款”等涉及金融活动内容的广告资讯。
忠县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无论借助何种载体发布广告,其行为都应受《广告法》约束并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在本案中,当事人对广告主发布的内容没有进行登记备案,没有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亦没有对广告主资质进行审核。忠县工商局依据《广告法》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虽说现在是自媒体时代,但自媒体不等于任何信息都可以自由发送,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自觉地将自己的广告行为纳入法律的规制之中。”针对该案件的查处,忠县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