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巴南这些区域禁燃高污染燃料
巴南这些区域禁燃高污染燃料
包括龙洲湾、李家沱等街道共224余平方公里
华龙网讯 (记者 王烟霞) 近日,记者从区环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我区出台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禁燃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禁燃区内不得燃烧明确禁止的燃料,并不得在禁燃区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燃料设施。
据悉,这是我区首次划定禁燃区。根据《通告》要求, 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花溪街道、李家沱街道、南 泉街道,面积约224.1平方公里内,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据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 高污染燃料包括原煤、洗选煤、煤焦油、重柴油等污染重的物质,以及树木、木材、板材、秸秆、锯末、稻壳、蔗渣及其他任何未经加工成形的各类生物质。
同时,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备,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备应于12月31日前拆除或者改用管道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未按期整改的将依法惩处。
“目前,区环保局已联合各街道和市政、工商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对辖区内的高污染燃料销售、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取缔。”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还提醒广大市民,在禁燃区内焚烧处置生活垃圾、枯枝败叶等固体废弃物的,将由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查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