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纠纷怎么办?九个镇街先行先试
记者 黄盛
发生了纠纷怎么办?首先是不是应该进行调解,防止激化矛盾呢!
这就需要我们的“人民调解”出马了。
人民调解就是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自治活动。它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为了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提高基层发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我区就决定开展人民调解试点工作。
这次人民调解试点工作将在合阳城街道、南津街街道、钓鱼城街道、钱塘镇、双槐镇、小沔镇、太和镇、隆兴镇、三庙镇9个镇街先行先试。
说了这么多,还不知道人民调解试点工作到底是什么。
仔细打听了一下,人民调解试点工作的具体任务包括:
相关镇街要健全完善镇街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并配备相应人数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同时,建立基层调解平台,负责指导本地区人民调解工作。
相关镇街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化解,分级分类解决百姓反映的纠纷,要充分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的调解力量,形成1+N工作模式。
相关镇街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地区人民调解工作,镇街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都应履行人民调解员职责,并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对村(社区)的专项考核,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同时,规范矛盾纠纷调处程序。
相关镇街要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的服务方式、渠道、效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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