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炎在临床上的三个症状
皮炎和湿疹常作为同义词用来指一种皮肤炎症,代表皮肤对于化学制剂、蛋白、细菌与真菌等种种物质的变应性反应。湿疹一词没有特殊的含义,而皮炎则有限定的意义。若用皮炎代替湿疹作为诊断术语,则指的是真皮、表皮联合反应,它可以是急性、亚急性和慢性。这三者可以联合存在。
湿疹临床表现
1、皮疹呈多形性,按皮损表现特点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湿疹三种。
皮炎——急性湿疹
为多数粟粒大红色丘疹、丘疱疹或水疱,尚有明显点状或小片状糜烂,渗液,结痂。损害境界不清。合并感染时可出现脓疱、脓性渗出及痂屑等。
皮炎——亚急性湿疹
常因急性期损害处理不当迁延而来,皮损以红色丘疹、斑丘疹、鳞屑或结痂为主,兼有少数丘疱疹或水疱及糜烂渗液。
皮炎——慢性湿疹
多有急性、亚急性湿疹反复不愈转化而来,皮损为暗红或棕红色斑或斑丘疹,常融合增厚呈苔藓样变,表面有鳞屑、抓痕和血痂,周围散在少数丘疹、斑丘疹等。皮损在一定诱因下可急性发作。
2、皮疹可发生在任何部位,但以外露部位及屈侧为多见;皮疹往往对称性分布,自觉瘙痒剧烈,病程不规则,常反复发作,迁延难愈。。
3、常见特定部位的湿疹有耳湿疹、手足湿疹、乳房湿疹、肛门外生殖器湿疹、小腿湿疹等。
湿疹的分类
湿疹有着不同的分类,在临床上根据湿疹的类型不同,通常可以分为自体敏感性湿疹和传染性湿疹等。
1、自体敏感性湿疹:这类湿疹主要是因为过敏性体质所引起的,发病之前,身体某处已有一个湿疹病灶或其它皮肤病。皮损呈全身泛发性、对称性湿疹样变。
2、传染性湿疹样皮炎:这类湿疹可以蔓延至皮肤其他部位,引发更大面积的感染。其发病,常继发于细菌性化脓性皮肤病,如中耳炎、溃疡、瘘管及褥疮等。从上述病灶中排出分泌物,而使其周围皮肤受刺激或致敏所引发的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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