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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癜风的常识

来源:重庆朝天门医院 更新时间:2016-07-29直接问医生

白癜风因为不了解,所以对在路上或其他公共场合遇到的白癜风患者投以异样的眼光。并不是对他们对他们有歧视或其它,因为不了解所以好奇。了解白癜风不再对白癜风患者好奇,不在让他们难过,让他们融入我们当中。

1、本病好发于各年龄组,但20岁前发病占多数。

2、病程多为慢性,可持续终生,本病常发生于面部,常引起美容问题。

3、一般无其他自觉症状,唯经曝晒后可引起灼痛、红斑甚或水疱。

4、脱色斑从几毫米到数厘米大小不等,在进展期,皮损可以逐渐扩大。

5、稳定期,白斑停止发展,境界清楚,边缘色素增加或白斑内出现围绕毛孔的岛状色素区。

6、全身任何部位的皮肤均发生白癜风。

7、白斑多发生在易受摩擦及阳光照晒等暴露部位。

8、白斑多呈指甲至钱币大,近圆形、椭圆形,以后虽然扩大或相互融合成不规则的大片形,但无论其形态如何变化,白斑边缘总是明显可见,白斑中夹有岛屿色素点

白癜风的症状分四种:

1、局限性:单发或群集性白斑,大小不一,局限于某一部位。

2、散发性:散在、多发性白斑,往往对称分布,白斑总面积不超过体表面积的50%。

3、泛发性:多由散发性发展而来,白斑多相互融合成不规则大片而累及体表面积的50%以上,有时仅残留小片岛屿状正常肤色。

4、肢端性:白斑初发于人体的肢端,如面部、手足指趾等部位,而且主要分布在这些部位,少数可伴发躯体的泛发性白斑。

重庆朝天门医院是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一家正规医疗机构。同时也是集医疗、科研、预防……[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