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梁平至黔江高速公路石柱至黔江段工程施工监理评标结果公示
重庆梁平至黔江高速公路石柱至黔江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各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招标人或市交委投诉有关情况。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 或个人投诉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 颁布)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 上一篇:重庆市黔江区六方面加强股权化改革试点工作
- 下一篇:重庆黔江区安监局集中约谈问题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