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忠县,如何申请成为农村五保对象?
网友周丽芳:我代我叔叔唐德海咨询一下关于五保户申请的事宜。叔叔是农村人,今年64岁,因家贫单身至今,无儿无女,平时靠做临时工维持生计。现在年龄大了,不能干重活儿,目前寄宿在我家,请问他符合五保户申请标准吗?叔叔户口跟他的父母以及兄弟姐妹一起的,这个影响五保户申请吗?
石黄镇: 如果唐德海确实长期在家居住,无固定经济来源,年满60周岁,未婚,无子女,则符合重庆市农村五保对象认定条件,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五保待遇。
申请程序:由唐德海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农村五保对象确认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石黄镇政府审核。石黄镇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记者 钟鲍赦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