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警方公布无证驾驶案例 交巡警加大整治力度
交巡警严查无证驾驶 黔江警方供图
无证驾驶者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证件,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害本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倡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时常曝光无证驾驶典型案列。
案列一:随意超载 驾驶安全意识淡薄
2016年10月6日上午,交巡警支队公巡四大队在国道319线濯水三门路段例行开展路检路查工作。10时30分许,在依法查处一辆摩托车超载违法行为(核载2人实载3人)时,民警发现驾驶人许某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随意性大,未意识到自己超载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在进一步检查其驾驶证时,发现许某未取得任何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最终,许某因超载被依法给予100元的处罚,因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被依法给予200元的处罚。
案列二:买个假证 坑了别人害了自己
2016年3月11日,黔江区新华乡的陈某驾驶车牌为渝HNxxx3的小型普通客车,沿着省道209从新华往石家方向行驶,13时16分许,行至石家加油站路段时,与行人龚某发生刮撞,造成行人龚某受轻微伤的交通事故。经查,许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造成了此次事故的发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核查陈某驾驶证信息时,发现其出示的驾驶证系伪造,无任何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来,陈某为图省事,花高价买了一个驾驶证,切图蒙混过关,结果害了别人又害了自己。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陈某使用伪造驾驶证及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0元并处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
据了解,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今年以来,交巡警支队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先后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50余次,截至10月11日,查处无证驾驶380起,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
通讯员 李鑫 彭冲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