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城区11个社区不能烧煤
忠州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刘雪琴)近日,县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确定忠州街道严颜路社区、东坡路社区、十字街社区、北门路社区、白桥溪社区、鸣玉溪社区、州屏路社区、香山社区、红星社区、中博社区以及白公街道白公路社区11个社区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面积约14.1平方公里。
《通告》所称的高污染燃料包括原(散)煤、洗选煤、型煤、煤矸石、煤泥、煤焦油、燃料油(重油、渣油、重柴油等)、石油焦及各种可燃废物等;硫含量大于0.50%、灰分含量大于0.01%的轻柴油和煤油;硫含量每立方米大于30毫克、灰分含量每立方米大于20毫克的人工煤气。此外,还包括树木、木材、板材、秸秆、锯末、稻壳、蔗渣及其他任何未经加工成形的各类生物质(生物质气化除外)。
《通告》规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备。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备应当拆除,或者改用管道天燃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或者配备专用锅炉和除尘装置的生物质成型燃料。现有燃用高污染燃料设备在拆除或改造之前,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达到国家和我市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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