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加强生态保护 开展生态治理和修复
中新重庆网10月13日电 (通讯员 龚涛)“十三五”时期,黔江区坚持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功能定位,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原则,以城市集聚发展区、生态旅游发展区、生态农业保护区三大功能区的划定为基础,突出保护生态首要任务。强化底线思维,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生态系统建设。
开展对土地、矿产、水、森林、湿地等重要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监管,逐步建立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体系,实施重点资源开发的强制性保护。同时建立渝东南岩溶脆弱生态保护区等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组织实施生态功能保护与修复项目、社区共管项目以及监管能力项目,大力推动全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防护林体系建设以及水系、通道绿化带建设,实施以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生态脆弱区和生态敏感区实施生态移民和易地扶贫,重点实施“城市森林、农村森林、通道森林、水系森林和苗木森林”五大工程,实施城区绿化、城周森林屏障、公路铁路景观林带工程和阿蓬江流域生态屏障森林建设。从严控制城周开发建设,保护绿色屏障。
此外,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评价,严格矿山地质灾害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行矿山清洁生产。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规划,划定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禁采区内严禁新建开采项目,对禁采区内的采矿点依法关闭、取缔。禁止开发区不发放排污许可证,依法关闭所有的排污企业,确保污染物“零排放”,严格禁止不利于水生态环境的水资源开发活动,实行严格的水资源保护政策。
与此同时,加强矿山开采的生态监控,对矿山、采石场等资源开发区、地质塌陷地、大型项目建设区的裸露工作面开展生态修复,重点治理采矿塌陷地和已毁山体。对矿山废弃地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完成3-5 处大中型矿区的主要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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