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农民工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了
华龙网10月14日14时30分讯(通讯员 王阳)10月13日,笔者从丰都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县率先在全市试点缴存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农民工贷款买房不再是难事。
据悉,试点工作的开展,意味着丰都户籍无固定用工单位的农民工和丰都户籍在重庆市外有固定用工单位且未缴存公积金的农民工,且满足申请人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有稳定收入条件的,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了。
农民工月缴存基数为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收入),最低不得低于重庆市当年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重庆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 3 倍;缴存比例为 5%。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 ,缴存资金全部由个人缴纳。
符合条件且自愿缴存公积金的农民工,可以向丰都县兴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丰都县兴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我市现行规定,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丰都县分中心统一办理缴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