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原标题: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公告编号:临2016-042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四十六次董事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2日在公司31楼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何谦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自我评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物美控股集团(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投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及重庆华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物美投资、步步高及重庆华贸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重庆华贸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社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重庆市国资委的战略部署,商社集团与重庆华贸拟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重庆华贸仍然应视同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重庆华贸参与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且商社集团与重庆华贸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关联董事何谦先生、涂涌先生、高平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内容逐项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物美投资、步步高及重庆华贸,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10月14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3.8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0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81,050,000.00元。其中,物美投资拟认购本次发行的130,400,000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3,104,824,000.00元;步步高拟认购本次 发行的66,700,000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1,588,127,000.00元;重庆华贸拟认购本次发行的7,900,000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188,099,000.00元。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的,募集资金总额将进行相应调整,各发行对象的认购金额也一并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为488,10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方案尚须取得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何谦先生、涂涌先生、高平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内容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何谦先生、涂涌先生、高平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内容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何谦先生、涂涌先生、高平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内容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何谦先生、涂涌先生、高平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内容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何谦先生、涂涌先生、高平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内容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提交第六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何谦先生、涂涌先生、高平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内容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发行聘请中介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签署协议的议案》
为了实施本次发行,公司拟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发行的法律顾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协助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签署协议的议案》
公司决定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16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7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决定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等具体事宜;
2、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核准/批准情况及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3、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4、授权董事会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报送、接收、执行与本次发行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文件、认购协议等;
5、授权董事会根据审批部门的规定或者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方案进行调整;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非公开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及工商登记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限售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上述第6至7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准备工作完成后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待本次发行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发出召开相关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11月1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六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0月27日(详见公司公告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公告编号:临2016-043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二十四次监事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2日在公司31楼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晓勇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向物美控股集团(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投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及重庆华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物美投资、步步高及重庆华贸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重庆华贸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社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重庆市国资委的战略部署,商社集团与重庆华贸拟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的十二个月内,重庆华贸仍然应视同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重庆华贸参与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4名监事对本议案内容逐项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物美投资、步步高及重庆华贸,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10月14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3.8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0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81,050,000.00元。其中,物美投资拟认购本次发行的130,400,000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3,104,824,000.00元;步步高拟认购本次发行的66,700,000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1,588,127,000.00元;重庆华贸拟认购本次发行的7,900,000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188,099,000.00元。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的,募集资金总额将进行相应调整,各发行对象的认购金额也一并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为488,10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方案尚须取得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公告编号:临2016-045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百货”或“公司”或“上市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0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81,050,000.00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其中,物美控股集团(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投资”)拟认购本次发行的130,400,000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3,104,824,000.00元;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拟认购本次发行的66,700,000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1,588,127,000.00元;重庆华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贸”)拟认购本次发行的7,900,000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188,099,000.00元。本次发行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
●交易风险:本次发行尚需经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重庆市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相关批准及核准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
●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重庆华贸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重庆百货于2016年10月12日召开第六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0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81,050,000.00元。其中,物美投资拟认购本次发行的130,400,000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3,104,824,000.00元;步步高拟认购本次发行的66,700,000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1,588,127,000.00元;重庆华贸拟认购本次发行的7,900,000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188,099,000.00元。本次发行有关内容详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重庆华贸为公司控股股东商社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重庆市国资委的战略部署,商社集团与重庆华贸拟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重庆华贸仍然应视同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重庆华贸参与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同日,公司与重庆华贸签署《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华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华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过渡期安排的协议》(以下简称“《关于过渡期安排的协议》”),对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具体事宜进行了约定。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华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张宇
注册资本:4380.5485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的投资开发,租赁经营和产权转让.
(二)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预案》出具之日,重庆华贸的控股股东为重庆市国资委。重庆华贸与重庆市国资委的股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情况和经营成果
最近三年,重庆华贸主要持有重庆百货股份,不从事具体经营活动。
(四)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重庆华贸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2015年12月31日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2015年度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五)《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重庆华贸及其控股股东与重庆百货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重庆华贸与重庆百货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定价政策
(一)交易标的
公司拟向重庆华贸非公开发行7,9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二)定价政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10月14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3.8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016年10月12日,公司与发行对象重庆华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对重庆华贸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事宜进行了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1、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为23.8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2、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
重庆华贸认购本次发行的7,900,000股股票,认购金额为不超过188,099,000.00元。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的,募集资金总额将进行相应调整,重庆华贸的认购金额也一并作相应调整。
3、认购方式、支付方式
(1)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庆华贸应当将认购金额的5%划入重庆百货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协议的履约保证金。如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满足后,重庆华贸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认购价款的,则该等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获得满足后,重庆华贸应自收到重庆百货的缴款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扣除前述履约保证金后的剩余认购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为重庆百货本次发行所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重庆百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4、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重庆华贸承诺,其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重庆华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于本次发行结束后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5、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协议在下列生效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重庆百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2)重庆华贸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事宜;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4)重庆市国资委等其他有权机关的批准、核准、同意及无异议(如适用)。
在下述情况下,协议可以在交割前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同意终止协议;
(2)重庆百货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12个月)届满且未予有效延期;
(3)受不可抗力或重大不利影响事件的影响,一方依据协议规定终止协议。
6、避免同业竞争
为重庆百货的业务发展,重庆华贸同意避免与重庆百货形成同业竞争,具体如下:
(1)重庆华贸及重庆百货的其他股东支持重庆百货现有业务的发展,重庆华贸及其关联方均不得与重庆百货现有业务形成同业竞争。重庆华贸确认,截至协议签署日,重庆华贸未在重庆百货经营地区设立与重庆百货现有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实体零售营业网点。
(下转B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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